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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青海高考志愿填报时间注意事项

来源:青海省教育考试院 [2020-7-21] [微信公众号查成绩:]

志愿填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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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经省招委会会议研究通过,2020 年我省原第一批本科、第二批本科、省内预科三个批次合并为“本科一段”招生,原第三批本科更名为“本科二段”招生。
第十三条 2020 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
取的批次为国家(地方)贫困专项、本科一段、本科二段、普通
专科批次。提前本科(含定向)、本科一段中的定向计划以及提
前专科(含定向),由于招生计划类型复杂、特殊要求较多,为
确保此类计划充分完成,继续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招生。
第十四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国家(地方)贫困专项、
本科二段、普通专科三个批次均设置 A、B、C、D、E、F 共 6 个
顺序排列的院校平行志愿,每个院校设 6 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
校内专业调剂选项。本科一段批次设置 A 至 L 共 12 个顺序排列
的院校平行志愿,每个院校设 6 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校内专业
调剂选项。各批次投档录取结束后,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组织高校
实行志愿征集,再次进行投档录取。
第十五条 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的各批次均设第 1 志愿、
第 2 志愿共 2 个院校志愿,各批次中的定向计划设 1 个院校志愿,
每个院校设 6 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。各批次
投档录取结束后,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组织高校实行志愿征集,再
次进行投档录取。
第十六条 填报志愿的办法、要求及操作流程按《青海省
2020 年普通高考网上志愿填报系统考生子系统操作流程》(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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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见青海省教育考试网“2020 高考动态”专栏)执行。填报志
愿前,考生须仔细阅读所填报高校的《招生章程》和本实施细则,
了解掌握院校招生录取规则、录取条件、招生计划等相关内容,
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。我省首次集中填报志愿
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29 日 9∶00—8 月 2 日 22∶00,所有考生必
须一次性填报所有批次志愿。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以青海省教育考
试网发布的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时段的公告为准。
第十七条 “青海省教育考试网”是我省高考网上填报志愿
的唯一官方网站,考生按照志愿填报系统要求和提示登录页面进
行志愿填报。投档录取时,以考生在志愿填报系统中所填报的电
子志愿信息为准。
强基计划和艺术校考院校及专业不填报电子志愿,由相关考
生填写纸质《志愿表》,并以纸质《志愿表》为依据投档录取。
纸质《志愿表》样表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下载打印或到考区招办
领取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纸质《志愿表》交考区招办,由
考区招办统一于 8 月 3 日前送交省招办普招处。
高校专项各院校专业需要在首次集中填报志愿时填报电子
志愿,高校专项计划只设置一个志愿,不安排志愿征集,只允许
取得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填报。
考生在填报志愿时,要认真校对所填报的志愿信息,准确无
误后确认提交。志愿填报过程中,因考生本人疏漏、失误或未按
规定程序操作造成的后果,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。志愿填报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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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规定时间内关闭,逾期不予补报。考生所提交确认的最终志愿
一律不得更改。
第十八条 考生填报志愿应该注意的事项:
(一)同一高校的普通班、民族班、民族预科、藏汉双语及
蒙汉双语授课计划、贫困专项、艺术类、体育类、军队、公安、
司法、公共安全、省内生态专项、藏区专项、扶贫专项等类型招
生,分别公布计划、分别填报志愿(以代码区分)、分别投档录
取(以代码区分)。每一类型计划要分别填报,考生不能在同一
院校志愿内交叉混报不同类型的专业志愿。
(二)军队、公安、司法、公共安全类院校生源选拔时的政
治考核(考察)、面试、体检及素质测试工作以及北京电子科技
学院、西藏大学面向六州党委办公厅(室)就业招生计划生源选
拔时的政审、面试工作在考生志愿填报前或填报期间进行(另行
发文通知)。飞行员生源选拔由招生院校自行安排。
(三)填报本科二段以上(含本科二段)院校外语类专业和
其他有外语口试要求的相关院校专业的考生,须携带本人身份
证、准考证于 7 月 30 日—31 日到青海师范大学新校区(西宁市
城北区海湖大道延长段 38 号)参加外语口试。考生外语口试成
绩将于 8 月 1 日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。
(四)参加志愿征集的考生应按照省招办公布的时间填报征
集志愿。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的,视为放弃志愿征集。
(五)有特殊饮食习惯要求的少数民族考生,填报志愿时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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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解高校是否设有清真食堂(清真灶),避免入学后面临生活不
便等困难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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